彈窗廣告,別這樣粗暴“入侵”數字生活
證券時報記者 韓忠楠
近期,某新能源汽車車機強制推送廣告事件,將彈窗廣告的頑疾推至輿論焦點。事件發生后,該公司雖緊急致歉并承諾整改,但這場風波折射出的數字生態亂象,仍值得深入反思。
當前,彈窗廣告早已突破傳統屏幕邊界,構建起無孔不入的滲透網絡。無論是使用手機、電腦瀏覽網頁,還是操作各類應用程序、瀏覽電視、玩網絡游戲,甚至打開共享單車,那些五花八門的彈窗廣告總是不請自來。有網友表示,自家的電子門鈴也被彈窗廣告“入侵”了。
這種過度侵入式的廣告投放,正在將數字生活異化為充滿商業噪音的“廣告叢林”。
多數時候,用戶會對彈窗廣告帶來的困擾一笑了之,忽視了其對自身權益的多重侵害。而當汽車啟動也要通過解除彈窗廣告才能操作時,用戶深深感受到彈窗廣告的潛在威脅。
為何彈窗廣告屢禁不止?根源在于背后扭曲的商業邏輯。互聯網企業將用戶注意力簡單量化為“流量”,將消費者降格為“眼球經濟”中的商品。某瀏覽器公司高管曾直言:“我們賣的不是服務,而是用戶停留時間。”在這種邏輯下,用戶體驗讓位于廣告收益,消費者權益屈從于平臺利益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不少彈窗廣告還采用“精準推送”技術,通過大數據分析用戶隱私后實施針對性營銷,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個人數據被采集、分析并反過來用于對其注意力的“圍獵”。
目前雖然已有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《廣告法》等對彈窗廣告進行約束,但互聯網環境相對復雜,廣告形式層出不窮,相關法律法規在執行過程中也面臨一些挑戰。
治理彈窗廣告,本質上是在重構數字時代的商業倫理。唯有將消費者權益置于商業邏輯的核心,讓算法技術服務于人的價值,才能讓數字經濟回歸提升人類福祉的初心。這不僅關乎網絡空間的清朗建設,更是對數字時代人文精神的莊嚴捍衛。